装饰设计定金预交协议书
甲方: (以下简称甲方)
乙方: (以下简称乙方)
甲、乙双方经友好协商,就甲方 装饰设计项目( 平方)达成如下协议:
1. 设计师等级:该设计由 (等级)设计师进行设计。
2. 设计内容:乙方提供甲方 装饰设计施工图 套,预算书 套, 效果图 张(共 张)。
3. 进度要求:乙方在甲方交纳设计定金后, 月 日进行现场勘测,确认方案后 天,做出全套施工图纸,甲方若提出修改意见,乙方应在两至三天内将图纸调整好。
4. 付款方式:设计费总计¥ 元整(人民币写 元整)
①现场勘查收取定金(设计费10%)¥ 元整(人民币写 元整)
②甲方确认方案收取(设计费40%)¥ 元整(人民币写 元整)
③确认效果图或施工图(设计费50%)¥ 元整(人民币写 元整)
5. 设计要求:按公司有关图纸要求的规定。
6. 设计收费:
①纯设计情况:收费标准为主任设计师按建筑面积20元/m2,首席设计师及设计总监按建筑面积50-70元/m2。若需工程预算书,当建筑面积<160m2时,则甲方需另交纳预算费300元/套,当建筑面积≥160m2时,则甲方需交纳预算费500元/套。纯设计项目,乙方需附加提供施工说明壹份。效果图费用另计,其中,外墙、大堂及客厅效果图收费标准为1200元/张,其它效果图为800元/张,甲方在取图时,按实际费用多退少补。
②甲方若在签定本协议后主动停止该协议,则必须向乙方补偿除押金部分外未交足的设计费和预算费,押金不退;甲方若将该项目装饰工程交予乙方施工时,由普通设计师及高级设计师负责设计的项目,预算费全免;造价在10万元以上的工程,若由乙方负责施工,乙方免费提供客厅效果图壹张。
7. 乙方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,甲、乙双方在后续过程中因意见不统一而中止本合同时,该项目即按纯设计进行收费。
8. 其它服务:纯设计项目,市内工程乙方设计师在装饰工程施工时免费到现场服务两次,进行现场放样及调整尺寸。
9. 本协议书签订及甲方交付全额设计费后,设计成果专享权归甲方所有。但乙方为宣传和资料保存需要而要进行实地拍摄、录像时,甲方应予允许,并无偿提供场地。
10. 违约及纠纷解决:双方尽量协商解决,其后亦可采用其他合法方式处理。
11.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。
12. 本协议双方正式签字后生效,在乙方提供符合本协议要求的全套图纸资料后自然失效。
13. 本协议一式二份,双方各执一份。
甲方代表: 乙方代表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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